法律离婚财产不能分割,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9-20 作者:秦皇岛律师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离婚法律有如下财产分割规定:
1、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能分割;
2、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双方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离婚法律的其他财产分割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
1、个人财产一般不能分,但当事人约定了分割方案,或约定该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自行分配,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链接: http://www.boxcarokie.com/9147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兰州律师 泸州律师 马鞍山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网 杭州离婚律师费用 浙江律师网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杭州知名离婚律师 惠州律师 宁波律师 承德律师 阿拉善律师 丽水律师 黄冈律师 潮州律师 德阳律师 乐山律师 甘孜律师 商洛律师 天水律师 玉树律师 达州律师 桐乡律师 金东律师 嵊泗律师 杭州律师法律服务 杭州资深律师 武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