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9-20 作者:秦皇岛律师

不能减刑的情况有: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可以限制减刑;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或者实施了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恶性、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不适用减刑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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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但有重大立功情形的除外;以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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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减刑的情形有:
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但有重大立功情形的除外;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
3、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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