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死后的子女是否要办理财产继承手续

时间:2023-09-16 作者:秦皇岛律师

父母在子女死后,子女的财产,有遗嘱的,根据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协商或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持继承公证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办理财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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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死亡后,其财产直接按照继承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即双方的法定顺位的第一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等同于父母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就是尽数归子女所有的,其他的近亲属是没有资格要求当事人的子女必须要和自身平均分配遗产的,生前立有遗嘱的除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来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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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适用法律的方式:一般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法适用。即如果有遗嘱的,遗嘱上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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